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临涧镇南庞庄村、五块石村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邑县临涧镇南庞庄村、五块石村,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PY2017GC093 2.2 项目建设地点:平邑县临涧镇 2.3 招标范围 :乡村生产路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建筑规模:项目投资约140万元。(具体依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南庞庄村道路建设,二标段:五块石村道路建设。 2.7 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冠鲁商务中心,三楼)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须携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格证件,劳动合同,2016年度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的缴费明细)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07月至今)两份同类型工程的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留存)。 8、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均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冠鲁商务中心,三楼)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冠鲁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邑县综合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临涧镇南庞庄村、五块石村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平邑县临涧镇南庞庄村、五块石村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广州路鲁商中心A3座一单元四楼 邮编: 273300 邮编: 276000 联系人: 付叶娥 孙广文 联系人: 袁工 李工 电话: 15065919426 13954406694 电话:18669522071 1865398958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yhtzb@126.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