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澳县隆澳大街道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南发改投预【2017】24号 批复单位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南澳县后宅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汕头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公告编号najj012工程编号najj2017012 工程名称南澳县隆澳大街道路改造工程 立项批文文号南发改投预【2017】24号 招标人南澳县后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勘察单位/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工程地点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 建设规模改造工程位于现在隆澳大街,改造工程主要对现状全断面混凝土路面铣刨后加铺沥青罩面,道路总长约418米,道路宽度约10.5米,总建筑面积约4468平方米。 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按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南发改投预【2017】24号)的建设规模及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的施工图纸和南澳县财政局委托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施工企业;2、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 5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 5到 12个,则依次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12家时,则采用现场摇珠抽取12家作为入围投标人进行开标,摇珠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五、本次招标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自愿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财政大楼二楼)办理投标手续。七、由于场地限制,在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抽签会及开标会时,由投标人拟派项目建造师一人到场,拟派建造师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交易场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4-86811853 项目核准部门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6801611 监察部门南澳县监察局联系电话0754-86802422 信息发布时间2017-7-27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