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211708170201项目名称响水县县城长江路(红旗路-金海路)、军民路(红旗路-金海路)、东园路(双园路-珠江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3209211708170201-BD-002;标段名称响水县城长江路(红旗路至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8月2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8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响水县城长江路(红旗路至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县城长江路(红旗路-金海路)、军民路(红旗路-金海路)、东园路(双园路-珠江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响发(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城长江路(红旗路至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城长江路(红旗路至金海路)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 5.工程规模:主要包括拆除、人行道块料铺设、安砌侧石和树池石、排水系统维修等,投资额约638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9211708170201-BD-002响水县城长江路(红旗路至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无.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和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项目负责人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但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不超过执业范围的除外。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负责人),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9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3月-2017年8月或者2017年4月-2017年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投标时不作要求。 本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要明确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上述人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以一种岗位身份办理个人信息备案,不得同时以两个及以上的身份在不同的工程(含分包工程)中履职。 4.8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2、工程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时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时结清。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和招标人通知,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5、计划开标时间:2017年9 月13日15时30分。 六、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响水县县城军民路(红旗路-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标段编号3209211708170201-BD-001)、长江路(红旗路-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标段编号3209211708170201-BD-002)、东园路(双园路-珠江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标段编号3209211708170201-BD-003)同时开标,评标定标时按“兼投不兼中”原则执行: (1)同一投标人可以兼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评标定标顺序为:由响水县县城军民路(红旗路-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标段编号3209211708170201-BD-001)至长江路(红旗路-金海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标段编号3209211708170201-BD-002)至东园路(双园路-珠江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标段编号3209211708170201-BD-003)顺序进行。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和计算,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评标结果公示后,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同样情况或在其他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同样情况或在其他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城双园中路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邮 编: 224600 邮 编:224600 联 系 人: 刘荣 联 系 人:宋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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