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8350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邓双镇岷江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邓双镇岷江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邓双镇岷江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审经投资[2017]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津县邓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津县邓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审经投资[2017]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823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津县邓双镇 2.2、建设规模:对岷江大道的4个节点(1、大件路外绕线与大件路交叉口,2、成雅高速岷江小区入口。3、亚特兰蒂斯对面、水校外侧,4、复兴嘉苑入口周边)及沿线进行绿化改造。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近三年(2014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4)投标人应具备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无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2份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开标前查验,一份附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查验虚假,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5)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67号文)规定,入围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招标文件发布当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00(含)名,投标人需提供2份盖公章的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查询件复印件。一份在开标前查验,一份附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查验虚假,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7)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间;(8)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发布交易公告之日没有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认定为行贿违纪违法的, 投标期间提供其住所地(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并将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告知函装入投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3日9:00时至2017年9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人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津县邓双镇人民政府 地址: 新津县邓双镇人民政府 邮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13880665588 传真: 028-8259085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莱蒙都会1栋6层3号 邮编: /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话: 028-61691838 传真: 028-8503098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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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9/13至 2017/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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