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莫高窟第465窟壁画保护修缮工程公告 交易编码:A99-12620000224333349J-20170923-028767-2 发布时间:2017-09-26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敦煌莫高窟第465窟壁画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敦煌莫高窟第465窟壁画保护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5】2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煌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提出投标申请。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敦煌莫高窟第465窟壁画保护修缮工程;
2.2、建设单位:敦煌研究院;
2.3、建设地点:甘肃省敦煌市莫高窟;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11月1日 总工期:742日历天;
2.5、项目规模:工程投资401.3232万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壁画保护和石窟寺石刻保护),近五年(2012年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 (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具有文博系统高级职称且具有责任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文博系统高级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2、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质量或安全的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其他事项:网上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7年 9 月 26 日至 2017年 10月 1 日 获取时间: 2017年 9 月26日 18 :00至 2017年 10 月1 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sggzyjy.cn)网站 获取方法: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方式或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4.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一.联合惩罚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一)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二)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声生产经营范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三)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超载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四)海关失信企业;
(五)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六)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罚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二)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4.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单位(保护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资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 24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楼第 四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gansu.gov.cn)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敦煌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19766867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518号长城山海苑1号楼5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682898393
3、审核备案单位:甘肃省文物局(章)
2017年 9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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