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建招[2017] 26号
一、庆元县园林管理处 的建设项目 庆元县江滨路至濛州街段基础设施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庆发改投【2017】129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庆元县江滨路至濛州街段;
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室外景观照明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5905172.00元(包含含税暂列金555999.00元、材料暂估价279500.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是2017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17 年09 月30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相关款项及缴纳
1.投标保证金11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前附表三。
2.交易席位费320元。交易席位费缴纳方式及要求:席位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交纳到交易中心;或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1000015435743)。
3.资料费现场收取。
八、本工程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
九、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庆元县园林管理处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元县石龙街51号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话:0578-6110006 电话:0578-21514912121173
联系人:吴达敏联系人:朱海军陈龙娇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