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LYHS-2017-102 龙游县横山镇志棠村公路沿线路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横山镇监管办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横山镇志棠村。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太阳能路灯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⑷工程审核预算170132元,下浮区间为:10%~20%(含10%、20%)。 ⑸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报名条件:龙游县范围内(以企业注册地为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100元/份,席位费300元/位,开标现场缴纳。 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开标会现场递交,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为:2017年10月20日10:00整,横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开标地点为龙游县横山镇政府四楼开标室)。 6.注:营改增后引起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7.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操作办法》。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757033272(723272) 招 标 人:龙游县横山镇志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