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景观照明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发改社会(2012)9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本工程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景观照明工程
2.2建设地址:石家庄市西邻谈固西街,南邻北宋路,东临谈固大街
2.3建设周期: 60 日历天
2.4建设内容:景观照明工程;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一项以上同类业绩(2014年10月1日至今工程内容包含景观绿化、照明等内容);
3.3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本;
3.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套(加盖公章),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同类业绩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建安B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并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上资料文件在代理机构报名处(凯旋金悦酒店,地址:石家庄市东大街9号)参加报名,经过初审在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地 点:凯旋金悦酒店五楼会议厅,地址:石家庄市东大街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联 系 人:许萌 联系电话:1331321633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城角街交叉口西北角西城国际C座2411
联 系 人:梁工、孟工
联系电话:0311-898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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