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三山林岳片市政人行道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作内容包括为涌原南路拆除原有人行道、新铺设人行道C20红色透水混凝土,新做特色平台、下沉绿地、台地花园,新种植乔灌木、地被及草坪,新铺设景观石,安装喷淋系统;环岛西路拆除原人行道砖及基础,拓宽人行道路面,新做树池,铺设烧结砖人行道及特色矮墙等。
2.3 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内竣工,工期始计时间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园建部分、绿化部分、喷淋管道部分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预算备案价)为人民币15,272,547.4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44001664201053004220;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城支行;④款项来源:三山景观提升二期;
时间: 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三山景观提升二期”。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7.4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11日16时之前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7.1.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投标人未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人员相关证书、社保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核查。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参考附件《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政务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桂城政务信息网、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邮 编:528200 邮编:528000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57-81289983 电话:0757-83939030
传 真: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qngch25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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