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编号:JSA17220)长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丰路区域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81386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编号:JSA17220)长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丰路区域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公告
                              编号:JSA17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丰路区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批【2017】25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镇两级按有关规定共同分担(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慈溪市长河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长河镇。
  2.2标段:一个标段   。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南起长河老街,北至贤江大道,路线全长463.70m。工程造价约563万元。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招标范围:道路修复提升、增设排水系统、新建广告牌、立面改造、喷刷外墙涂料、通信管道基础等工程(详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 3.1、3.2 的资质且满足 3.3、3.4、3.5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双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企业信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或慈溪市审核通过。
  注:如投标人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以由符合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同一个人担任;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房建项目经理必须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在职人员担任,市政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的在职人员担任。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并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 2017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 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月 1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7.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8 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JSA17220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 帐 号: 395020010400337720000000065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11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8 日24时前。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8.3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4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投标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申请,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
  8.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认真阅读《慈溪市电子投标操作手册》。
  8.6 投标申请时将拟派市政项目经理姓名填写在“项目经理”栏中,拟派建筑项目经理姓名填写在“项目负责人”栏中,填写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拟派市政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长河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科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长河镇贤江大道北侧           地    址:慈溪市浒山街道时代华都4号楼8楼
  联系人:      潘主任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574-63412105                  电        话:     13486011681              
  传  真:       /                           传        真:     0574-63027366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期限: 2017-11-17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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