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龙发改[2017]226号 批复单位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用EPC模式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招 标 人: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 (四)项目规模:本生态环境服务项目拟为上东村人口较为集中区域建设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服务人口235户1799人,设施占地总计385㎡,处理规模216m3/d,管网总长度6610m(主要为DN200,DN160,DN110),沉沙井92个。(具体内容以规划批复为准) (五)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498.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27.33万元,设计费18.02万元,具体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 (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完工(竣工)验收以及相关全部服务 (七)工期要求:总工期 75 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15日历天,施工阶段6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性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广东省外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四)施工企业拟投入现场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五)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六)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9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六、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七、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服务大厅建设工程交易部窗口,然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出具,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自开具日期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1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格式不得更改);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回执表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投标报名回执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正本须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联合体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7235026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528718 招标投标活动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地 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电话:0752-7988079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编号 龙公易建2017-42号 报名开始时间2017-12-11 09:00:00报名结束时间2017-12-15 16: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1 09:00:00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15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17-12-18 16:30:0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17-12-19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01-02 16:30:00投标(网上报价)截止2018-01-02 16:3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2018-01-03 08:30:00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18-01-03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1-03 10:00:00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1-03 10:30:00 开标时间2018-01-03 14:30:00开标地点多功能交易厅(龙门分中心) 评标时间2018-01-03 14:30:00评标地点1号评标室(龙门分中心)
相关附件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docx 发布人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