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江苏中关村蒋店安置小区3期建设工程小区景观绿化及配套 [溧阳]江苏中关村蒋店安置小区3期建设工程小区景观绿化及配套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中关村蒋店安置小区3期建设工程小区景观绿化及配套 已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关于中关村蒋店三期地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溧发改[201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中关村蒋店三期地块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62.4亩,建筑面积355000平方米。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02月21日 投资总额: 106500.00 万元 结构类型: 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 小区景观绿化及配套(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塑胶跑道)、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公共广场、城市照明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标段面积 (平方米)估算价(万元)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3204011407110106-BD-001小区景观绿化及配套(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塑胶跑道)、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公共广场、城市照明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0.001300.00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报名其他条件 3.2.1投标人需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备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2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要求:园林类工程师高级或者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园林类工程师高级职称指由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无法反映园林类专业,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
3.2.3投标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企业近 3 年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施工合同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 )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或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原件)。②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则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需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备案证书)。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的造价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工程造价,则以施工合同所载工程造价为准;若都未载明工程造价,则必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说明:上述近三年指自本工程开标当日向前推算三年之日起至本工程开标当日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08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05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1801、180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庾光项目组组长:周亚鹏 电 话:0519-87310196电 话:0519-87276678 传 真: 传 真: 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要求办理。 注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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