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县马厂炮台遗址修缮保护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项目为青县马厂炮台遗址修缮保护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2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修缮设计方案要求和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质量标准。 2.4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 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8月31日。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资质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属于同一集团的法人公司,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5.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授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中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并带一套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6月 15 日至2012年6月 19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招标人:青县文体广新局 联系人:马局长 联系电话:0317-40245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大厦7楼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电话:15720219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