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6676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青海 |
工程名称: |
青海西宁市浦宁之珠景观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代理西宁市浦宁之珠景观修缮工程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西宁市浦宁之珠,工程主要内容为:地基处理工程、景观修缮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及监理各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工程施工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参加工程监理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2年8月14日 12: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总监资格证书)、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还应提供进青备案登记)等资料 (以上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并装订成册),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 12:00时,地点为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 刘艳 电 话: 0971-6145047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邮 编:810001 项目负责人: 高路 电 话:0971-6119595 传 真:0971-6119464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黄河路支行 账 号:400059624109016 报名联系人:陈育红 电话:0971-6119595 |
报名期限: | 2012/8/8至 201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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