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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624-13150618 开标时间:2013-09-2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园林局 所属地区:国内 长乐市绿道一期工程(长安公园段主体段、泮野港公园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31506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绿道一期工程(长安公园段主体段、泮野港公园段)施工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长乐市绿道一期工程(长安公园等主体段、泮野港公园段)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绿化养护期的监理。 数量规模: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为928.7679万元;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并已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长乐市长安公园河畔。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绿化养护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22.53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项目投标及监理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的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没有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其补充意见(闽建建[2007]20号)规定。 3.1.6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4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长检会[2010]2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报送长乐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长乐市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园林局;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邮政大楼四层); 电话:0591-28801535;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38872253、38872095,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侍 平、张 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10075186335001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可简写注明“长安公园等监理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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