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龙居生态湿地公园道路、桥梁及木栈路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2014-004716-0505-072j DYQCG2014-21-2 东区建招公字[2014]28号-2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东营市东营区龙居生态湿地公园道路、桥梁及木栈路工程监理第二次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龙居生态湿地公园道路、桥梁及木栈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工程地点: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黄河展区内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单位为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黄河展区内。工程主要内容为公园内道路、桥梁及木栈路等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监理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6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在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3年(有效)或2014年度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市或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请于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6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 系 人: 王女士 徐女士 电 话: 0546-8055118 监 督 单 位: 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发改局、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黄河公证处公证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4年4月29日8时30分 - 2014年5月6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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