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73 开标时间:2014-06-04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2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工程,起于三环路,呈东西走向,终点接福湾路。道路工程全长2464米,三环路至洪湾路段规划宽度57米,洪湾路至福湾路段规划宽度42米。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工程监理,起于三环路,呈东西走向,终点接福湾路。春风苑小区至盘屿路段(长815米)、台屿河桥至福湾路段(长289米)已建设施工为水泥砼的路面,滨园路至洪湾路段(长200米)划归滨园路建设,不在本项目范围。主要包括道路路基、桥梁、沥青路面、排水电力管线改造、路灯照明及交通设施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止,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3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为人民币154.75万元。监理服务费计费额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内包含的施工项目对应的招标控制价下浮8%。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金额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4)投标人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本项目设置了同级、同类工程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同级、同类工程业绩相关内容。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一级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07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04 电 话:0591-83377619,传真:0591-8337761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00335、87560557转808、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文平、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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