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攀发改【2014】19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攀发改比选备案[2014] 19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炳三区集中绿地 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炳三区 实施时间 15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项目分2个地块建设绿地景观带,总面积332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休闲中心广场、休闲茶吧、管理用房、公厕;局部景观节点包括树阵广场、健身区、景观廊亭、景亭、步道景观等,以及配套的给排水、电、垃圾处理、标示标牌等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资金 市财政安排解决。 其他 (1)采取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转账应注明本工程名称及用途。(2)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的标准进行报价。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炳三区集中绿地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2011年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在100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等,一律不算作综合性工程);2、项目总监:拟派的项目总监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专业); 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11月2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11月25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账 号:7722 0100 0072 7198 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监理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一次性报价38.20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267号建设公司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朱莹 联系电话:0812-3348526 传 真:0812-3348525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11月20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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