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平湖市林埭镇有利圩区、徐家埭横塘港圩区、广陈镇高新圩区工程监理 |
工程地点 |
有利圩区位于林埭镇共和村、东方红村、群丰村,徐家埭横塘港圩区位于林埭镇徐家埭村、徐东村、共和村和独山港镇横塘港村、韩庙村,高新圩区位于广陈镇高新村。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自筹 |
投资批复 |
平发改投【2014】246号、244号、221号 |
项目规模结构 |
概算总投资 |
7781.15万元 7624.54万元
3297.10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约313万元 |
其他说明 |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市林埭镇有利圩区、徐家埭横塘港圩区和广陈镇高新圩区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有利圩区总面积约12.33km2(计1.85万亩),堤防工程13.67 km,其中新建(永久)堤防(包括原断头河堵坝)11.87 km,临时防洪堤1.80 km;新建闸站13座,总装机容量814.5kw,新建单闸24座;水系沟通工程新建涵管2座(处),插板渠沟通17处。徐家埭横塘港圩区总面积约11.61km2(计1.74万亩),堤防工程17.55km,其中A型堤防(土堤防)4.97 km,B型堤防(防洪墙)1.67 km,C型堤防(护岸+土堤)1.89 km,D型堤防(护岸+防洪墙)5.07 km,E型堤防(临时堤防)3.95 km;新建单闸24座,闸站7座;新建排渠18.41 km,其中插板渠0.93 km,70*80型U型渠道6.98 km,80*90型U型渠道6.94 km,穿路管DN600管0.57 km,堤后排水3.00 km;河道疏浚0.2 km,箱涵1处,堵坝7座。高新圩区总面积约4.90km2(计0.73万亩),堤防工程14.90km,其中A型堤防(土堤防)8.91 km,B型堤防(防洪墙)2.33 km,利用现状3.66 km(包括现状达到设计标高0.06 km、利用广平线1.79 km、利用石桥圩区堤防1.81 km);新建单闸9座,闸站4座,堵坝4座;新开河道0.19 km,河道疏浚14.17 km;新建排渠8.82 km,其中插板渠4.69 km,90*105型U型渠道4.13 km。总服务期30个月,其中现场服务期18个月(高新圩区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自2004年12月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的是:监理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圩区或城市防洪工程(内含泵站及水闸工程),不含在建工程(下同)】。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须出具近6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自2004年12月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水利监理企业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员)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市林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平湖市林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平湖市广陈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联 系 人 |
姚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85922026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
联 系 人 |
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3-85272555 |
报名资料要求 |
1、单位介绍信;2、临时交易证(报名时当场办理);3、《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和《投标人承诺书》;4、企业资质副本;5、营业执照副本;6、拟派总监的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7、总监岗位证书;8、本单位自2004年12月以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9、拟派总监自2004年12月以来的类似工程总监业绩
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质量评定报告(或验收鉴定书)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红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逾期不予受理。《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和《投标人承诺书》请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一工程招标公告上下载。 |
报 名 地 点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
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不办理),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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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时间。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必须提交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企业的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支付,不接受汇票、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账号:3805 5836 1572。
2、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支付。并登录中国银行客户招投标平台查看到账情况,网址:http://cas.zj.bank-of-china.com/pracc。
二、未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投标企业,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及交退保证金流程介绍和客户端操作说明》尽快办理。
三、网银汇款保证金支付按照http://ztb.pinghu.gov.cn/ggtz/1249.htm网上流程进行操作,未能进行注册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573-85061728。 |
发 布 日 期 |
2014年12月1日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14年12月29日14:00前 |
备注:1、报名表、投标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2、招标人在定标前,将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本标段的总监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若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本标段的总监自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浙江省级或嘉兴市级或平湖市级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招标人在定标前,将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本标段的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本标段的总监自201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