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DY201411036项目名称丹阳市天元路道路工程 公告信息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一、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丹阳市天元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司徒镇 2.工程监理规模:路长:800米,路幅:30米;桥梁总长32米,单跨最大跨度16米;工程造价约2400万元 3.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控制价为43.32万元(最终监理费=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中标监理费费率) 4.计划开、竣工时间: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四、本工程监理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市政土石方、市政管网、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咨询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情况。 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⑻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丹阳市民检察院查询时间为周二、周五上午8:30至11:30,外地企业按当地的查询时间为准)。 ⑼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丹住建【2013】138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丹阳市住建局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负责人与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丹阳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地址:市华阳路88号市建管处四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511-86569592 ⑽投标企业的监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是否押证 总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押证 监理 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1名建设工程类注册资质押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桥梁专业1名建设工程类注册资质押证 监理员市政公用工程2名监理员资质证书上岗/ 合计5名
六、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1.投标报价(35分) ⑴本工程暂定价2400万元,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43.32万元,(监理费按照苏价服(2007) 195号文规定计取基准收费,根据丹政发[2011]129号文规定基准收费下浮20%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⑵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监理方案(2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⑴质量控制方案4分; ⑵进度控制方案3分; ⑶投资控制方案3分; ⑷安全控制方案4分; ⑸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3分; ⑹现场组织与协调方案3分; ⑺针对本工程技术重点、难点的处理方法4分。 说明: 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⑵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⑶监理方案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3.项目监理机构(24分) ⑴总监理工程师(6分) ①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 ②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③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满5年得1分,满3年得0.5分本项满分1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④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市政类专业(道路专业、桥梁专业等)得1分。(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原件为准)”。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18分) ①在满足现场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加1分,本项满分3分。 ②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市政类专业(道路专业、桥梁专业等)的有一名得1分,本项满分3分。(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原件为准) ③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有一名得3分;具有建造师或造价师或结构师或建筑师的,有一名得1.5分;本项满分6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同一个人按最高分计) ④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本项满分6分。(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同一个人按最高分计) 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7分) ⑴有全站仪得2分;(满分为2分) ⑵有其它5项工程检测设备(水准仪、测距仪、经纬仪、回弹仪、钢筋混凝土检测仪),少一项扣1分;(满分为5分) 备注:所有检测设备必须以本单位购买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为准。 5.类似工程业绩(8.5分) ⑴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造价235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的类似工程,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止五年内。以监理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缺一无效,当工程规模出现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⑵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4.5分) 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承担过造价235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的类似工程,有一个得2分,有二个得满分4.5分(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止五年内。以监理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缺一无效,当工程规模出现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说明: ⑴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⑵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6.奖项( 1.5 分)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国优工程(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一个得1.5分,有效期三年,最多得1.5分;获得省优工程的一个得1分,有效期二年;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工程的一个得0.3分,有效期一年。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分。本项满分1.5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有效期一年从2013年11月份始至2014年11月份,以此类推) 备注:以上所有条文中涉及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资质或资格或职称证书、业绩、奖项等)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4年12月16日08:00至2014年12月22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107室、311室,咨询电话:0511-88968012,18652861188。CA办理完成后,至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办理CA激活入库。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0.8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十一、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直接发包或竞争性谈判发包方式。 十三.其他 1.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付至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5%,余款经丹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清。 2. 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