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木兰大道鲤南示范段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2015] 众亿仙招字06-1号 依据仙政文[2005]192号,莆建管[2013]55号的规定,仙游县木兰大道鲤南示范段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采用公开报名,按抽签方式确定一家监理单位承担以上项目的监理任务。 凡愿意承担以上项目的监理任务并按照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13]13号)文规定办理备案和备案复核手续,资质证书年检合格的(换证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2日15时30分止,由监理企业拟派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随带身份证、企业介绍信、备案合格证明材料或通过复核备案材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对招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标准名单承诺、承诺配备名单人员有效岗位证书(非莆田企业按莆田市建设局备案登记手册,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闽建建[2011]8号文要求)、承诺书、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监理单位承接的监理项目无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声明到县招投标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注:(1)以上所有材料复印加盖公章后装订二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无论任何原因未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且资格审查后不得再补材料。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但其企业资质已经发证机关确定可延续使用并已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政府网站上公布,其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企业应提供相关查询资料,并经加盖公章。(3)开标时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配备的总监进行不在建工程承诺书核对。总监有在建项目的按废标处理。(4)投标人已承接的莆田市辖区内通过的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不超过2个。(本条款适用于非莆田市注册的投标人,莆田市注册的投标人不受此条款限制,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抽签人及时间:由监理企业拟派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随带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7月2日15 时30 分到仙游县招投标中心当场抽签。 符合本招标公告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经审查若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家的直接指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若合格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的按抽签确定中标人;若报名截止时间无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如出现流标两次后,招标人可自行选择监理单位,监理费按本公告规定计取。 监理取费:按本工程中标价的1.5%包干计取,不计延期及其他任何监理费。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开标会以现金形式提交),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补足,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报名地点: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层东侧 监理要求工期:同施工工期。 报名地点: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层东侧 招标人: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133869206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先生 电话: 0594-8289222 日期:2015年7月2日
仙游县木兰大道鲤南示范段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机构配备标准承诺 项目内容评 审 标 准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总监理工程师 1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其 他 人 员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 位最低数量 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备注 专业监理工程师 2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其中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 2、机电工程专业1名(电气专业监) 监理员3取得由莆田市住建局颁发的经 年检有效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可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
注:以上配备人员必须为本监理公司人员,人员不得兼任。
承诺人(盖章):
日 期 :2015年 月 日 承诺书 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如果我公司承接仙游县木兰大道鲤南示范段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作,我公司同意监理费按中标价的1.5%包干,不计延期及其他任何监理费,并承诺在施工期间确保人员到位。 1.委托人有权检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到位情况,若发现人员未到位,项目总监不在岗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监理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元人民币。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五次以上(含五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项目总监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监理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以上罚款及违约金从当月的监理费中扣除,同时由此产生损失和后果由监理单位负责赔偿。 2.未征得委托人同意,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中途更换,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监理人同意向委托人支付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其他成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同时监理人同意向委托人支付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费中扣除。 3.同意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监理合同,向委托人指定的帐户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并积极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4.我公司承诺本次投标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任何在建工程。 5.我单位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3个。(本条款适用于非莆田市注册的投标人,莆田市注册的投标人不受此条款限制,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我公司所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7、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莆招投标办〔2013〕2号)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莆政综〔2013〕55号规定,莆田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可直接进入名录库)。 以上承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接受招标人和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公章):
日期: 2015年 月
声 明
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单位2014 年 6月至2015年6月承接的监理项目无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声明,专此声明。
声明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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