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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灵山岛尖北段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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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单 位: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xml:namespace>期:2015年7月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灵山岛尖北段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发改局关于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3]20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现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灵山岛尖北段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灵山岛尖北段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联系电话:020-390530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黄工联系电话:020-348016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灵山岛尖
四、工程概况:
灵山岛尖北段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建设工程建设范围位于灵山岛尖北岸的蕉门水道右岸京珠高速~新灵山尖,全长3.365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堤防进行达标加固及结合堤岸布置的滨海景观带建设、规划重建水闸1座、新建水闸2座。工程按200年一遇标准设防,堤防级别为1级。本项目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计费额为33458.1483万元。
本项目已由原监理单位河南立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完成如下内容:
(1)北段海岸东侧:
1、K0+000~K1+045段完成25%的堆载施工及堆载前清表、砂垫层、排水板等工程;
2、K1+145~K1+630段完成至7.0m第一级堆载工程等;
3、东环涌北闸桥工程完成30%的抗液化搅拌桩,闸桥段管桩桩基工程及85%基坑支护工程;
(2)北段海岸西侧
1、凤凰一桥桥下水泥搅拌桩完成15%;
2、1+695~1+705完成第一级堆载(7.0m);
3、1+745~1+995完成第二级堆载;
4、2+045~2+295完成至第二级堆载;
5、2+745~2+295完成至塑料排水板等工程;
6、纵一涌北闸桥完成闸桥段及连接段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基础工程、闸桥主体结构——闸墩工程;
7、纵二涌闸桥完成临时围堰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
河南立信监理已完成对应的工程建安费用约为9893.3760万元。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对应的工程建安费用约为23564.7723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完成交接后剩余的所有工程(不排除上述已完工程)。本次监理范围相对应的工程范围以招标人、中标人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因明珠湾区起步区个别专项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监理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并按调整要求完成工作。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只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招标人要求,编制工程相关的材料检测、实体检测和工程监测的技术方案和工作大纲。
同原监理单位河南立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交接等工作。并统筹协调后期竣工验收等工作。
3、监理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5年8 月5 日至2015年8 月11 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套,(如有)其余资料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报名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的水工建筑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0 年7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企业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门所属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进粤水利企业)在报名前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具体按《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联系电话:020-39053002
地址:?xml:namespace>广州南沙凤凰大道体育馆108入口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所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长期驻场。若被推荐为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本公司承诺在接到招标人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面试通知24小时内,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面试工作,若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招标人面试后,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按招标人的要求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