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2015〕11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津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厂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xml:namespace>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厂道路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江津区支坪镇
2.3工程规模:本项目起于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路线向北方向延伸,路线沿线经过张家咀、王家祠堂、檬子村、瓦窑坪、新菩萨、伍祠堂、何家沟、柏林湾,然后与省道S106南侧匝道十字交叉后,接上省道S106,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主线采用10.0m路基宽度(支线采用8.5m路基宽度)。分为K线及R线,K线全长约7886.742m,设桥梁一座,其余均采用路基通过,该段均采用路基通过。R线为支线,里程桩号RK0+000~RK0+407.82,全长407.82m,均采用路基通过。全线有中桥1座、涵洞通道44道、深路堑5段、软土路堤21段和高路堤4段。建安投资约7900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2.4监理服务期:37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包括道路建设及附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 月11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jq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招标相关资料。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2 月1 日14时00分,地点为:为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 “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jqjyzx.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津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3-475191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渝隆大厦27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3-68687775
传真:023-6868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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