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寨坪路消除安全隐患整治路面拓宽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巴南区石龙镇寨坪路消除安全隐患整治路面拓宽工程已由巴南府办发〔2015〕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交委专项补助资金、城乡一体补助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现对石龙镇寨坪路消除安全隐患整治路面拓宽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龙镇、接龙镇、石滩镇。 2.2规模:巴南区石龙镇寨坪路消除安全隐患整治路面拓宽工程长约3.4公里,拓宽硬化路面宽度5.5米,工程费用投资约354万元。 2.3计划工期 2.3.1项目建设工期: 120日历天。 2.3.2监理服务期:完成项目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图说及工程增量的所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最高限价:5.964万元(人民币伍万玖仟陆佰肆拾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监理企业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件要求,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21 日9:00至2016年 1月 27 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208办公室程林处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 27 日18时以前到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人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4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1200元。申请人需在 2016年1 月27日 18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打款到镇财政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财政所,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巴南支行石龙分理处,账号:1016060120010000022)。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在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除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在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月27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交石龙镇财政所审核保证金是否到账,并将石龙镇财政所审核确认后的转账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6年 1 月 28 日 9:30 时至 10:00 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6 年 1月 28 日 10:00 时。 6.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政府三楼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龙鹤路113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以及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http://www.cqsl.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龙鹤路113号 联系人:程林 电 话:023-66471092 13640500255
2016 年 1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