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2016A18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遂昌县2015年湖山源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浙农综办[2015]81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 遂昌县2015年湖山源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 开 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内容:遂昌县2015年湖山源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位于遂昌县湖山乡境内,湖山源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分三个标段实施)分布在湖山、三归、珠村畈、湖方、福罗淤、姚岭等六个行政村。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护岸7处共3.19千米;新建堰坝13座共328.7米;新建灌溉渠道43条共18.92千米;新建机耕路18.50公里,其中机耕路硬化9.91公里。。工程总投资:1584万元。 2.3 监理招标范围:遂昌县2015年湖山源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施工项目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现场影像照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 2.4 项目监理服务期:从实际施工阶段直至全部工程完工以及质量缺陷期和后续服务(验收、决算、竣工备案,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量要求:合 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丙 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证书或全国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水利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监理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3.5水利工程监理投标人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和丽水利建〔2015〕5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两年(2013年7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总监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7根据浙建【2015】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监理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2016年 4月 26 日起自行到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和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7. 其他规定: 7.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2 本工程列入标后重点监管项目,招标人对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实施指纹考勤机进行考核,要求中标人按投标书项目监理部组建人员承诺到位,请各投标人做好充分准备。 8. 善意提醒: 8.1 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2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3 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刘锋 联 系 人:华素珠 电 话:0578- 8526808 电 话:0578-8285797 地 址:遂昌县湖山乡 地 址:遂昌县妙高镇水阁路170号三楼
发布公告时间: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