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2013年南部新城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横七中路、横七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16-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2013年南部新城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横七中路、横七东路道路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源市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源市2013年南部新城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横七中路、横七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2.2 招标规模: 道路长2000.645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为: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外省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监理活动的,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6 年 7 _月_ 4 日至 2016 年 7 _月_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30 时,下午_ 13:30 时至 16: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套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套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2套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套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 9:00 时,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室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65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晓明 电话:0437-35972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汇景商务楼7栋12楼 联系人:张吉庆、陈虹飞 电话: 0431-81808101 传真: 0431-818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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