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4571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安市赛甘污水处理工程配套截污干管工程福安市经济开发区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赛甘污水处理工程配套截污干管工程,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审批,以安发改[2010]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福安市经济开发区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招标规模:福安市赛甘污水处理工程配套截污干管工程福安市经济开发区段造价为32476639元,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污水管安装、检查井、市政道路修复等。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安市甘棠镇南塘村徐厝溪 ; 2.3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 (2) 具备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总监是在工程施工期间无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 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注:①近三年,是指发布公告之起始日向前顺推三年。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为“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下同; (6) 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 12 月 5 日至2011 年 12 月 9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600 元(自愿购买),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在开标前均应准时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确定中标人。 8、监理服务费用: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下浮20%计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安市福新路中段 , 邮编:355000 ; 电话: 0593-6565936 传真:0593-2111399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10号4幢2-C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27907 传真: 0593-2961633 联系人: 郑先生、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安市支行 帐 号: 132010100100082593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6561091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 址: 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 |
报名期限: | 2011/12/5至 20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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