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沈抚新城核心区基础设施11#路、总部林荫大道供热工程监理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抚新城核心区基础设施11#路、总部林荫大道供热工程监理
2.项目招标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
4.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330万元
5.招标范围:供热工程监理
6.资金来源:贷款
7.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6月20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 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及起止时间: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17:00时截止。
四、发售招标文件售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4月23日起至2012年4月27日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4日13:30时
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南一路与李石主街交叉口西北角(李石寨轻轨车站北200米)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1号
联系人:党义勇
联系电话:024-5660889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张力敏
电 话:024-23388237
传 真:024-23388237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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