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书
1.招标条件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招标编号为:安溪邀招字[2014]009号的安溪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已经批准编制,其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名单如下: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2.2.建设地点:安溪县
2.3.项目规模:规划面积132平方公里(具体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准)
2.4.招标类型:规划编制招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内容按照《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有关规定执行;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要求;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2014年 4 月10 日8:00至2014年 4月14日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以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支付50元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达(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开户行1: 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 帐号: 35001656407050001905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4年 4 月 21 日10:00时(开标前半小时开始递交)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的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规划设计费用:人民币约60万元(具体以签订合同的实际费用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
电话:15905093265
联系人:小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95-26009875
联系人: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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