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库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伐区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2015年07月23日 招标编号:DHNA[2015]020号 开标时间:2015-08-1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南安五台山国有林场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泉州市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库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伐区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安五台山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安五台山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库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伐区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2.2. 项目地点:南安市九都镇五台山国有林场内。 2.3. 伐区设计范围:实施面积约2622亩,伐区小班档案总蓄积量约为1.29万立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库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伐区设计小班一览表。 2.4. 伐区设计内容:完成福建省泉州市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库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伐区设计项目及相关服务。 2.5. 服务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的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配备不少于三名具有福建省伐区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人员且必须在福建省林政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内可查询到。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派人于 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室(联系电话:0595-86353790)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办事处会议室(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7.2、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15:30时(北京时间)交、开标地点: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办事处会议室(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安五台山国有林场 地址: 南安市 联系人:粘先生 电话:139602655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室 邮 编:362300 电 话: 13559376681 传真:0595-86353790 联系人: 小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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