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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689022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永和河增城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永和河增城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永和河增城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


1.1.3设计范围:本项目为永和河增城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并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


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水利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1.1.5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办事处


1.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


永和河增城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建设内容:


2016-2017年实施项目:


1)控源截污;永和河两岸截污管完善工程;(2)清淤疏浚;永和河清淤;(3)生态修复;永和河水生植物生态护脚,河道原位修复、沿线鱼塘清淤及生态修复;(4)一体机设备;部分支涌设置应急一体化设施;(5)长效管理措施;河道保洁,水质在线监测断面设置。计划总投资约34710万元,其中新塘段约15480万元,永宁段约19230万元。


2018-2020年实施项目:


1)控源截污;石下右支涌、官湖支涌截污管完善工程;(2)清淤疏浚;永和河清淤;(3)生态修复;生态修复设施运行维护;(4)一体机设备;部分支涌应急一体化设施维护;(5)长效管理措施;河道及沿岸保洁,水质在线监测断面设置。计划总投资约21825万元。其中新塘段约9140万元,永宁段约12685万元。



因项目分期实施,工程按近期、远期单独立项。如发生远期项目因故取消及近期项目勘察设计、前期服务的工作内容因故调整则中标单位不得以此进行索赔;勘察设计费按实际完成并经批准的设计内容为计算基础。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中标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委托人有权对勘察设计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服务期限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拒绝,服务酬金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的正常服务费用计取,最终以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本项目涉及增城区内多个镇、街的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工作统一由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各镇街项目中的勘察设计合同由建设单位(属地镇、街)与中标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的勘察设计费用一律由属地镇、街按增城市财政资金拨付规定支付给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以永和河增城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统一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需按新塘段、永宁段工作内容分别单独编制初步设计及后续资料。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及修改、■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1.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2.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水利工程咨询或市政公用工程咨询(具备承担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开展期间,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更换相同专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2.6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6125日至201612月9日(上午 930 ~ 11 : 30 ,下午 14 : 30 ~ 16 : 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108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848.03元,其中新塘段为369.3万元,永宁段为478.73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2127.49元,其中新塘段为927.42万元,永宁段为1200.07万元


工程咨询收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最高限价暂定177.52万元,其中新塘段为81.10万元,永宁段为96.42万元。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率为0%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0%20%。 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250元/m。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0%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浮动幅度为下浮0~20%(投标人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建设规模和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工期


1.5.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编制工期:中标人应在发包人发出项目设计任务通知书后10工作日内完成总体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成果文件,项目建议书报批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为了不影响施工标招标工作开展,必须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包括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并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3勘察工期: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77028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府前路38号


1.6.6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1.6.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7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1.7.3 联系人:萧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70283


1.7.5 传真号码:020-82770283


1.7.6 电子邮箱: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300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1.8.3 联系人:杨先生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11521


1.8.5 传真号码:020-82711521


1.8.6 电子邮箱:gzjiancheng@vip.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39502


1.10.4 传真号码:020-82639502


1.10.5 网址:/












附录8(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报名期限: 2016-12-5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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