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ZX-2016-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GJZX-2016-620)已由梧州市梧州市人民政府明确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梧州市水利局,招标人为梧州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获得备案文号为梧水招标备案〔2016〕13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全市范围,包括苍梧县、岑溪县、藤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县(市、区)7个,共53个镇,5个乡,行政区总面积12588km2。 项目名称: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 项目建设地点:梧州市。 项目主要内容:编制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针对各乡镇的河流、水库湖泊以及地下水等水资源条件,结合工农业生产布局,调查区域内的取(用)水户、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基本情况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等,通过对水资源量、用水量、耗排水量、水体水质、用水指标等分析,提出针对乡镇级的水资源保护方案,为梧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 2.2项目编号:GJZX-2016-620 2.3招标范围: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编制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针对各乡镇的河流、水库湖泊以及地下水等水资源条件,结合工农业生产布局,调查区域内的取(用)水户、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基本情况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等,通过对水资源量、用水量、耗排水量、水体水质、用水指标等分析,提出针对乡镇级的水资源保护方案,为梧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投资总额约为90万元。 2.4编制进度: (1)自中标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单位完成基本材料及数据收集工作。 (2)自中标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报市水利局。 (3)由市水利局牵头向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2017年4月底前修改完成送审稿。 (4)2017年5月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评审机构及有关部门召开审查会,编制单位修改并经评审机构复核且通过,出版成果并报市水利局。 (5)2017年6月市水利局将成果上报市政府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或水资源规划或水文水资源类专业(专业优先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专业不明确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3业绩要求: 近3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水资源保护规划或水利规划(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类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材料以类似项目服务合同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申请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且必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在开标会上提交,一份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3.7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4.1投标报名及所需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 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除特别注明外,以上均为加盖公章复印件)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报名,联系人:黄先生、杨先生,联系电话:0774-382749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通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 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 ~12:00,下午15:00~17:30),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回执原件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74-2838908。 5.其他事项 5.1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梧州市水利局网站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6年12月23日9时整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招标人:梧州市水利局 地 址:西堤一路38号水利局 邮 编:543000 联 系 人:羊先生 电话/传真:0774-382054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10号海骏达地层16号商铺 邮 编:543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传真:0774-2838908 电子邮箱:1871255598@qq.com
招标人:梧州市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