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南西环快速路(东沙-广氮段)含立交匝道整治提升工程及东南西环快速路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补助(新增线路)初步设计 批复文号 穗财富执环[2017]1号文、穗财富执环[2017]15号文 批复单位 2017广州《财富》全球论坛执行委员会环境提升团队 招标人 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东南西环快速路(东沙-广氮段)含立交匝道整治提升工程及东南西环快速路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补助(新增线路)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四月
东南西环快速路(东沙-广氮段)含立交匝道整治提升工程及东南西环快速路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补助(新增线路)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西环快速路(东沙-广氮段)含立交匝道整治提升工程及东南西环快速路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补助(新增线路)初步设计由穗财富执环[2017]1号文、穗财富执环[2017]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①东南西环快速路主线及匝道全长65.85公里,其中主线37.74公里,匝道28.11公里。 ②东南西环快速路(东沙-广氮段)全长约22km,路基宽33.5m,设计车速为80km/h。 ③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65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人民币5566.05万元,最终以财政审定价为准。 2.2 技术标准: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 东南西环快速路(东沙-广氮段),东接广州北环高速公路广氮站连广深高速公路,向南跨越珠江、经过海珠区和荔湾区,然后向南海市的盐步、黄岐延伸,最后在浔峰洲与北环高速公路连接,是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省、广州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高速公路网的枢杻和中心。 本项目属于路桥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标准为高速公路。 2.3设计周期: ①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合同签订后3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 ②初步设计修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1天内完成; ③中标人不能按期提交设计图纸及概算,每推迟1天,扣减2%的设计费; ④提交的设计图纸不能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每增加一次评审,扣减20%的设计费;提交的概算不能通过财政评审的,每增加一次评审,扣减20%的设计费。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合同段招标范围为东南西环快速路(东沙-广氮段)含立交匝道整治提升工程及东南西环快速路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补助(新增线路)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工作,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的相关工作。 2.5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独立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段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改造)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附录一~附录五详见公告附件。 备注: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初步设计审查或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签发日期或业主证明材料体现的完成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备案,无备案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备案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 年5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②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③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即①②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2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1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各媒体上发布:《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环城高速新洲入口1号 邮编:510335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20-3439 5348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邮编:510075 联系人:赵小姐 电 话:020-8765 1688-127 传 真:020-8765 1698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参股是指持股比例不超过50%,或不是第一大股东;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发布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