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红花湖沿湖栈道建设项目设计 批复文号 惠府办函【2017】038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人 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红花湖沿湖栈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红花湖沿湖栈道建设项目经发改部门批准(惠市发改函【2017】437号),已具备红花湖沿湖栈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红花湖沿湖栈道建设项目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红花湖风景区 (四)工程规模:总投资估算约74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市发改局立项批复投资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人行栈道长度约6100米,浮桥、吊桥、观光亭、休憩平台、服驿站、集散广场、景观小品、绿化、路灯、景观照明、给排水、休息长椅、垃圾收集箱等配套设施,现有存在安全隐患及残损的游步道改造提升等,具体以规划条件告知书为准。 工作内容包括:本次招标范围以规划条件告知书为准;工作内容包括以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和有关资料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概算书、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竣工验收等。 (六)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分别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 工程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八)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派驻的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路桥(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 施工过程中必须派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设计代表一名常驻施工现场。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 1000 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设计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必须包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勘察总负责人,且开具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4、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2-2246175 招标代理单位: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姚小姐 联系电话:0752-662139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发布人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4 |